四圈牌打完,或者用时已到3小时,裁判长宣布所有牌桌比赛结束。若某一桌仍未打完四圈,则本盘牌打完就结束比赛。由于《规则》取消了荒牌和连庄,四圈一局牌只打16盘牌,3小时怎么也不会超过,甚至连巧分钟休息在内,一般2小时内就可结束比赛,绝大多数参赛运动员都会感到意犹未尽呢!其实还要做其他的事。
不能马上离开牌桌。特别是输惨了的运动员,不能因为反正名次无望,把牌一推倒,转身就走。输牌不能输人,这时候更要落落大方,显出风度。裁判员把4名运动员的记分卡(筹码)逐一计算清楚,算出各人的比赛分(所烹的分或所失的分加基础分),排出4人名次,然后填写好“比赛成绩登记表”。4名运动员审视无误后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此时方可离开牌桌,走出赛场去休息。
及时提出中诉。运动员在比赛中没有出现问题最好,若对裁判员判决有不同意见,在离开赛场后,要马上找到领队,与之交换意见。领队以为确实是个问题,就要立即准备书面申诉书,领队签名后,在有效时限内送达裁判长或仲裁委员会。
对于牌桌上某一盘牌的具体技术问题,例如裁判计分错误或罚分不当,赛后不宜提出,且提出也没有用,因为裁判是“最终判决”,再说牌局早就推倒,无法考查。当然,若裁判有严重失误或明显的偏袒那一方,那可以提出申诉,为的是今后改进工作,有利于裁判员提高技术水平。